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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差别”----不可以成为台湾独立的理由
作者: 牛庄 载自: 强国论坛
两岸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观念上存在许多差距。但是,就目前人类的认识水平而言,“差别”----不能成为国家分裂的正确理由。
国家的渊源,是参与者共同意愿的集合。后来,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,国家的权力进一步加强,而公民自身权利相对削弱。这在一定程度上,有助于国民根本利益的实现。
如果“差别”能够成为独立的理由。那么,就将出现这样一个问题:
台湾岛内在政治、经济、文化观念上也是存在许多差别的,并不都是均衡发展的。个人以及家庭之间,也不是整齐划一的。假如,这些差别能够成为建立国家的理由的话,台湾岛将分裂成为“碎片”。其结果是,以家庭等为单位的“国家”,各自的根本利益得不到最终保障,还需要返回去,从氏族社会向文明社会进化。人类社会演进的历史,证明了这一法则的价值。
目前两岸的社会状况,也不是固定不变的。我们应当以历史的、发展的眼光看待我们面前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我们应当想办法弥补或缩小两岸之间的各种差距,而不是相反。更不能挟持两岸人民以自顾,假外势以自虐,动不动就吵闹着要分裂出去。
在事关民族根本利益的绝对原则面前,我们应当学会忍让,要沉得住气。因为民族统一大业毕竟不是商品,不能象在自由市场上那样,随意交易。个别政治家不顾岛上千百万人民的基本权益,错误引导“主权”欲望,是不负责任的,其图谋也是达不到的。
中华的统一,是几千年文明历史发展的结果。中华民族的统一,并不妨碍台湾的民主、自由、和平、发展,只能使其得到巩固和加强。
2000年01月14日
B5%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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